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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根溯源 认祖归宗——姓氏源流探究之香港篇

        香港,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简称“港”,地处中国华南,珠江口以东,南海沿岸,北接广东省深圳市、西接珠江,与澳门特别行政区隔着珠江口相望,其余两面与南海邻接。香港是全球高度繁荣的国际大都会之一,全境由香港岛、九龙半岛、新界等3大区域组成,陆地总面积1104.32平方公里。1840年之前的香港还是一个小渔村,1842-1997年间香港沦为英国殖民地。二战后的香港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东西方文化在此交汇,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1997年7月1日中国正式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成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之一,香港允许保留原有经济模式、法律和社会制度,并可享受外交及国防以外所有事务的高度自治权,是国际和亚太地区重要的航运枢纽和最具竞争力的城市之一,以“东方之珠”、“美食天堂”和“购物天堂”等美誉闻名于世。

        一、2017年香港总人口及十大姓氏

        截至2017年末总人口约739.17万人,十大姓氏排序为:陈丶林丶黄丶李丶王,张丶梁丶吴丶刘丶蔡。香港居民多来自中国内陆,在明代以前已定居的有邓、彭、廖、陶、侯、吴、文等姓,如今已成为望族而著称者有邓、文、廖、侯、彭五姓。香港还有另一显赫大姓黄姓,即光学大王黄克竞家族,其望族即源于广东新会。香港当今显赫大姓陈姓,其一支即陈经纶家族,其望族亦源于广东新香港-会。由于海外华侨80%左右源于广东江门五邑,并且是由香港走向世界各地的,所以香港的许多显赫大姓源于江门地区,至于“张、王、刘、李、赵”这些内地的超级大姓,在香港反倒不及内地人数多。据史料推论:早在元顺帝时蒙古人和色目人惧怕汉人南人造反,曾将广东汉人南人中的张、王、刘、李、赵五姓大族屠杀大半,因此至明代此五大姓在广东即已稀少,成了今天这样的格局。

        二、香港姓氏特点

         就行政区划分而论,中国姓氏的分布很不均衡。历史悠久的文明中心地区,姓氏相对复杂一些,如北京、陕西在抽样的25000人里,有姓氏450个左右,而在发展较晚的广东、福建,同样是抽样25000人,姓氏则不足300个。香港姓氏最显著的特点是“女人出嫁后随男方姓”,这是因为香港对夫妻婚后姓氏一般适用英国习惯,即用夫姓代替父姓,但也有在本姓之前冠以夫姓的。女于结婚改变姓氏后,可持结婚证申请将护照、身份证、驾驶执照上的原姓氏加以改变,否则就涉及证件的效力和权利的正常使用,在香港男子婚后不能以婚姻关系的建立而改从妻姓。关于夫妻离婚或丈夫去世妻的姓氏使用问题香港法律未明文,就事实而言上述情况出现后,妻可继续沿用夫姓;若妻子再婚可改用新夫姓,也有的沿用原夫性。在香港若已婚男子变更姓氏须征得妻的同意,因为丈夫改姓也连带着妻子姓氏的变更。姓氏是一种人身权利,它是人际间具有身份关系的标记,姓氏是血缘关系的反映,根据香港法律或习惯,男女婚后姓氏的变更主要发生于妻子一方,大约有以下情况:

       1、妻改父姓为夫姓,如张三嫁给李四,改叫李三。

       2、妻冠以夫姓,如张三嫁李四后改叫李张三。

       3、妻可保留原姓氏不变,夫的姓氏一般均无变化。

        三、香港政商界已婚女子“冠夫姓”的由来

       在我的印象中香港政商界已婚女士,其姓名很多都是四个字,如回归后首任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世界卫生组织首任华人总干事陈冯富珍、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首任特首夫人董赵洪娉、第二任特首夫人曾笑鲍薇、第三任特首夫人梁唐青仪,以及首富李嘉诚的妻子李庄月明、曾任新鸿基地产主席的郭邝肖卿、邵逸夫的第二任妻子邵方逸华等。她们都是冠夫姓,即在结婚之后,在自己姓名之前加上丈夫的姓氏。相比之下我们耳熟能详的香港女明星及普通市民,在结婚后极少有这一情况。香港政商界已婚女士冠夫姓的比例高于其他行业的女性,主要是因为香港中西荟萃、古今交融,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1、民国法律的影响。香港在1971年前针对中国人没有专门的婚姻条例,是按照《大清律例》、中国传统习俗、英国法律制度等,对婚姻共同作出规范。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民法》,首次对“冠夫姓”作出规范:“妻以其本姓冠以夫姓,赘夫以其本姓冠以妻姓,但当事人另有订立者不在此限”。1933年和1944年内政部先后修正公布《更名改姓及冠姓规则》,这种“新式婚姻”很快就流传到香港,在中国人中间流行起来。据港府统计,这种婚姻方式主要集中于1930年至1960年期间。

        2、英国习惯法的影响。姓名权是夫妻人身关系的重要内容,对此香港法律没有作出明文规定,而是沿用了英国的习惯法。英文中的姓叫“Family name”即家庭姓氏,对于传统的英国人来说一家人就是要整整齐齐用统一的姓氏,当然一般都是使用丈夫的姓氏,受此影响香港女性婚后应当改用夫姓,或者在本姓之前冠以夫姓,在丈夫去世之后其遗孀依然可以继续使用夫姓。但对男性来说即使女方家庭背景再显赫一般也不得改为妻子的姓氏。

        3、英国政务系统的压力。殖民统治时期对传统而保守的英国高官来说,一旦有女性公务员婚后不冠夫姓会被看作是夫妻感情出现问题的表征,也容易让人失去长俸雇佣条款转为临时性质。于是从政的女性为了赢得认同、获得升迁,也为了自己的养老金纷纷冠以夫姓,算是主动“昭告天下”自己已婚身份。

        4、男性家庭威权的巩固。特别是那些名门望族、商富巨贾让配偶冠上自己的姓,就像是给他们身上贴上了“专属于我”的标签,成为身份、地位的象征,容易获得“上流社会”心理上的满足感。

        如今在香港政商界,冠夫姓的也大多数是中老年女性,很多都在逐渐告别政治舞台。相对年轻一点的政界女性,即使是结婚之后也有很多不再冠夫姓,比如民建联主席李慧琼、立法会议员蒋丽芸、曾任香港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副局长的许晓晖、曾任食物及卫生局政治助理陈凯欣等新生代政治人物都没有在婚后冠夫姓,这是政治经济发展、社会习俗变化、法治进步等诸多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特别是随着香港回归祖国,英国统治者和英国统治文化远离,香港享受高度自治,逐步建立起自身的政务文化,同时中国大陆已婚女性不改名,也对香港女性产生积极的示范作用。

        [相关链接]    冠夫姓是夫权婚姻的产物,这是一种在世界上多个国家都常见的现象,大致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是以“夫姓+父姓+氏”进行组合,如中国宋代以后直到民国初年,在户籍文书、族谱宗谱、完粮纪录等正式纪录中对已婚妇女通常采取双冠姓,姓张的男士娶了姓王的女人,在正式公文里、或写进族谱里她就成了“张王氏”。第二类是以“夫姓+自己的名”进行组合,亦称从夫姓,如西方国家较多,美国前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原名希拉里,在与比尔·克林顿结婚之后,将丈夫的姓作为自己的姓;前美国总统肯尼迪的遗孀杰奎琳,后来再次结婚将两任丈夫的姓氏都加在自己的名字里,成了肯尼迪·欧纳西斯·杰奎琳;德国总理安格拉·多罗特娅·默克尔,“默克尔”其实是前夫的姓,但她再婚后依然保留前夫的姓氏。第三类就是保留自己的姓氏,如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婚姻法》明确“夫妻有各自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女性从此再也不用因为结婚而改名。第四类是以“夫姓+自己姓名”进行组合,如香港、台湾及东南亚部分地区,林郑月娥婚前叫郑月娥,嫁给林兆波博士之后,改为林郑月娥。

       后记:根据中国旧律例和习惯赘夫得冠以妻姓,外国法很少采此规定。中国古代就是要求女人出嫁后要在名字前加男方姓,比如你姓张,你嫁了一个姓钱的,那么以后人家称呼你一般就叫“钱张氏”,这在港澳台传统文化保留较好的地方经常可以看到。而现在活跃于政坛的冠夫姓女性,她们大多数出生于上个世纪中叶,相比新生代政治人物受教育的程度大幅提升,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工作和收入更趋强势,因此学历越高、收入越高的女性其冠夫姓的意愿就会越低,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香港冠夫姓这一习俗定会退出历史的舞台。  (晓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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